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报告共享服务系统
收录证书
内蒙古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报告提交之后,我们组织省内及国内科技报告专家对其进行审核。按科技报告标准规范对报告基本信息表、摘要、目次、图表清单等进行格式审查和规范,按科技报告的特点和内容要求对提交报告正文进行修改编辑,对部分报告删除了文中非技术性内容,调整了报告内容结构,并将较多出现的项目总结描述方式改为学术论文表述方式,形成规范、合格的科技报告。
经编辑加工的科技报告需要课题组对加工后的科技报告技术内容予以确认。您在系统实名注册后,登录服务系统,并通过“报告确认”栏目完成确认工作。我们将向完成确认的科技报告作者颁发收录证书,寄送给第一作者,其他作者由第一作者转交。
如果您是以下科技报告的第一作者,请您填写相关信息,以便我们向您寄送科技报告收录证书, 我们在审核您的相关信息后,将向您邮寄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其他作者的证书也一并寄予您,请您转交。若您不是第一作者请与第一作者联系,由第一作者领取后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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